病人權利
平等(Fairness)
本院對所有病人均公平對待,不分疾病、性別、種族、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每位病人皆能平等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
安全(Safety)
本院會確保病人安全,避免病人由於照護而造成傷害。
資訊(Information)
秉持「病人為中心」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診治時,會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說明病情、主要檢查、檢驗、治療方針及預後之病情。
隱私(Privacy)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的病情、健康等資訊,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告知住院中心或護理站。
尊重(Respect)
您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都應受到適當的尊重。
持續照護(Continue care)
在您出院時,會依您的需要協助辦理轉診或安排居家護理。
專業(Specialty)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識別證。若未佩戴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告知(Informing)
除非緊急狀況,醫師在進行任何侵入性檢查治療或手術開始前,必須取得您的「知情同意」書面證明。
預立(Advance directive)
您有權利主張您的「預立醫療囑咐」(事先規劃自己的醫療決定,以備不時之需)。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
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
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為使有限的生命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器官捐贈同意
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相關事項諮詢,請洽您的醫療團隊,社工室或移植小組。
拒絕(Declinature)
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藥物、治療、檢查或手術,然醫師有責任告知您拒絕後的醫療後果。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
無關之檢驗、研究、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意見反應(Complaint)
若您對本院之服務有任何意見時,可向本院反應(服務專線 2765041 轉5234,電子服務信箱 5234 @cych.org.tw)或填寫「病人及訪客」意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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