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ADHD醫療
嘉義基督教醫院精神科 侯育銘醫師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可依照行為症狀的表現分為「過動型/衝動型」、「注意力缺乏型」以及兩者兼具的「混合型」。
根據DSM-IV(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的診斷標準,確診注意力不足需要具下列症狀中的六種以上,有六個月以上的歷史,且表現需要顯著不同於其他正常發展的兒童。
注意力不足(Inattention)
1. 經常對事物的細微末節掉以輕心,作功課時、遊戲時、或其他活動時常出現錯誤。
2. 經常對工作、功課或遊戲無法保持注意。
3. 當別人對他說話時,經常好像無法聽進去。
4. 經常無法完成指定的功課、遊戲或日常事務。
5. 經常無法把事物或活動連貫起來。
6. 經常避免或拖延一些需要費精神的活動,如:學校功課或是動腦筋的遊戲。
7. 經丟掉日常必需的東西,如玩具、文具、書本簿子。
8. 外界稍有動靜他就會轉移注意力。
9. 經常忘記日常的事務。
確診為過動則需出現下列症狀中有六種以上,而要有六個月以上的時間:
過動(Hyperactivity)
1. 經常坐立不安、手腳無措;坐在椅子上也是扭動身體,侷促不定。
2. 在教室中或是其他需要靜坐的地方會經常離開座位。
3. 經常跑來跑去、爬上爬下。
4. 無法靜的遊戲或是從事悠閒的活動。
5. 就如身上帶一個馬達,時時都在轉動。
6. 口不擇言,早上一覺醒來就講個沒完。
衝動(Impulsivity)
7. 在教室中,老師的問題還沒有說清楚,孩子就搶著發言回答。
8. 沒有辦法等待,沒有輪流的觀念。
9. 別人談話或遊戲時,插手打攪別人的活動。
以上症狀應在7歲前就會出現,而且至少出現在兩種以上之情境,如:學校和家中等。而且症狀已經影響其學業、社會或工作功能。
在新版DSM-5(2013.5)當中,則將年齡放寬至應在十二歲以前出現上述症狀,患者也可同時確診為自閉症。若是作為成人的診斷,則只需要滿足兩大類別中的各五項即符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之確診標準。
美國教育部、國家衛生院及相關重要醫療、精神治療、心理學與教育團體皆已將ADHD視為一種身體功能受損性疾病,在歐美各國的兒科醫學會均已對ADHD制定了明確的診斷及治療準則。ADHD的病因複雜,絕非只因管教不足或社會環境縱容而形成,這是一種由多重可能病原所引起的情緒與行為疾病。以下會針對遺傳性、環境、神經生物性等三大部分分別進行介紹。
遺傳
注意力缺乏盛行於家族中,比較像是遺傳所影響的。常可以聽見確診為ADHD的孩子家族中--通常為爸爸--有一個以上的親戚一樣患有此種疾病、或是有類似病徵,年輕時確診為過動症的男性有三分之一機率會有過動症的小孩;在雙胞胎身上也會出現相同的特質。
環境因素
如孕期暴露於酒精與香菸中、鉛中毒、或其他重金屬、食物過敏、甜食等也可能與ADHD的產生有關,而人工色素中的黃色四號、黃色五號、紅色六號、紅色四十號,可能會加重兒童過動症以及注意力不集中的情況。
腦傷
美國國家心理研究中心測量腦中抑制衝動和主導注意力的部分的葡萄糖濃度後發現,ADHD患者與一般人有顯著差異:患者腦中控制注意力的部分消耗的葡萄糖較少,顯示這些部位比較不活動。
額葉
目前的研究發現,ADHD可能是由於大腦額葉皮質下迴區的功能異常,造成明顯不專心、衝動過動、組織計畫能力不佳、動作控制失調等問題。
現在治療ADHD的藥物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中樞神經興奮劑,在台灣只有methylphenidate,目前有短效型和長效型兩種;另一類是atomoxetine,為非中樞神經興奮劑。
中樞神經興奮劑根據其作用機轉,目的為提高專注力,增加記憶效率,但其效用仍有待相關研究。methylphenidate服用後在初期對體重及身高的影響較為明顯,但隨時間會逐漸減緩其影響狀況;atomoxetine服用初期也會有類似副作用,但對長期並無影響,且在停藥後兩年內,身高體重都會追上其他孩子的發展狀況,平時除三餐外,也可透過加強晚餐和宵夜去幫助營養的吸收。
藥物的選擇需考慮兒童服藥後的療效狀況、副作用、服藥的方便性以及費用,如長效型的藥物因為服用次數少,可以提升服藥的遵從性,但相對而言費用就較高,因此家長可由孩子的作息、環境、費用等方面與醫師進一步討論要使用何種藥物。而藥物治療的時機,因為在6歲前的藥物副作用較為明顯,雖然藥物仍然有效,但一般建議等到6歲後再開始服用藥物,且最好服用到高年級或國中再停藥,或甚至需要更久。
一般的停藥標準會希望症狀消除如一般小孩達一年以上、SNAP量表無經常或總是之行為問題、即使忘記吃藥也沒有異常行為,並且經過多次確認、考量環境活動等因素後再考慮停藥,可先在寒暑假時停藥,觀察後續狀況。
其他可能使用的藥物還有:
抗憂鬱藥物—imipramine, bupropion
降血壓藥物—clonidine
抗精神病藥物—haloperidol, risperidone
但出現之副作用及其藥效都普遍低於中樞神經興奮劑。
至目前為止,已經有數百個國際知名的研究(包含台灣),證實藥物治療是最有效的ADHD治療方式,而親職教育、行為治療及學校的補救教學是不可或缺的輔助治療策略。藥物治療所需的劑量和時間會因為症狀嚴重程度而有所不同,越早開始治療的效果越好,透過對注意力集中及衝動/過動症狀的控制,配合親職教育與行為治療,就能夠趁早期建立起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不只幫助親子關係的建立,培養其自信心及責任感,並且有效幫助孩子適應學校生活,對未來的社會互動、人格養成都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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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