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權利
平等(Fairness)
本院對所有病人均公平對待,不分疾病、性別、種族、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
每位病人皆能平等的接受適當的醫療服務。
安全(Safety)
本院會確保病人安全,避免病人由於照護而造成傷害。
資訊(Information)
秉持「病人為中心」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診治時,會向您或您的陪病
家屬說明病情、主要檢查、檢驗、治療方針及預後之病情。
隱私(Privacy)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的病情、健康等資訊,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
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告知住院中心或護理站。
尊重(Respect)
您在接受醫療服務的過程中,都應受到適當的尊重。
持續照護(Continue care)
在您出院時,會依您的需要協助辦理轉診或安排居家護理。
專業(Specialty)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識別證。若未佩戴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告知(Informing)
除非緊急狀況,醫師在進行任何侵入性檢查治療或手術開始前,必須取得您的「知情同意」書面證明。
預立(Advance directive)
您有權利主張您的「預立醫療囑咐」(事先規劃自己的醫療決定,以備不時之需)。為維護您的醫療
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 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
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 或急救,僅提供減輕
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為使有限的生命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
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器官捐贈同意 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
人之意願。相關事項諮詢,請洽您的醫療團隊,社工室或移植小組。
拒絕(Declinature)
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藥物、治療、檢查或手術,然醫師有責任告知您拒絕後的醫療後果。 本院為教學醫院,
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
無關之檢驗、研究、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
之醫療品質。
意見反應(Complaint)
若您對本院之服務有任何意見時,可向本院反應(服務專線 2765041 轉5234,電子服務信箱 5234 @cych.org.tw)或填寫「病人及訪客」意見單。